第十一期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学术沙龙—房地产税立法

发布时间:2018-06-22浏览次数:296作者:

    620日,广东财经大学财政学院研究生第十一期学术沙龙在北二310举行,财政税务学院研究生团委副书记黄婉容主持了本次会议,2017级全体研究生参加了本次学术沙龙活动。

  

    首先2017级税务硕士李阳同学讲述了国外房地产税开征的历史及开征经验。

    随后2017级税务硕士刘娇同学分享了她对我国开征房地产税的一些看法,从房地产税开征的初衷及目地,谈及我国当下开征房地产税的所需要解决的问题。

    接着2017级财政硕士朱美金同学就房地产税改革的难点及对策进行了分享,她提出房地产税的概念应该进行一个界定,并分享了重庆、上海开征房地产税的经验,提出房地产税的征收应为商品房的保有环节,现行房地产税的问题。

    2017级税务硕士曾思浩同学则提出,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正式提出房地产税立法,但到今天只停留在草案阶段,房地产税难以开征是由于房地产区域性强,计税基础难以确定,税率难以确定,开征后还可能会导致假离婚等较为荒唐的社会现象。

    最后,2017级税务硕士周慧娟同学则将上海、重庆两地的试点征收特色及征收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用数据为同学们讲述征收房地产税不一定能够为财政收入带来很大贡献。

    期间,同学们就分享中的想法进行了激烈的探讨,如房产税征税的计税基础确定的方式,财政收支透明问题,房产税开征时间的问题等等,,精彩的发言和独到的见解使在座的师生受益匪浅,赢得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

      此次学术沙龙活动通过同学们分享彼此对房地产税征税的见解,营造浓郁的学术探讨氛围,并从欢快而精彩的交流中,增进同学们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