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所长刘佐研究员来我院讲学

发布时间:2010-12-16浏览次数:69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所长刘佐研究员应我院邀请于2010128日下午在我院做了“‘十二五’期间我国税制改革的相关问题思考”的讲座。财税学院部分师生参加本次讲座,讲座由财税学院副院长庞磊教授主持。

刘佐所长首先回顾了我国“十一五”税制改革所取得的成就以及所存在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十二五”税制改革进行展望。他认为,“十一五”期间,我国税制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方向明确,实现了城乡税制的统一、增值税转型、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以及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的改革都取得了很大成就,税收收入不论在总量还是在结构优化上与以往相比都有了重大的突破。但他同时也指出,“十一五”期间还存在着税收措施的目的性不太明显、政策出台时机把握不佳、税收立法的公开性以及透明度不高等一系列不足。因此,他认为在“十二五”期间要根据十七届五中全会的精神指示,结合税费改革,逐步调整宏观税负,要继续在税种的设置、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比重、中央税、地方税与共享税等上进行税制结构的优化,要加快主体税种的改革。

    本次讲座处在“十一五”之末、“十二五”之初的交替时期,刘佐所长对“十二五”税制改革方向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授,这对与会师生深刻理解我国的税制改革及进行相关研究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