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科研所博导王朝才研究员于2015年10月28日在我校北3-307室进行了主题为“新《预算法》释疑与取向”的讲座。
王朝才研究员对新《预算法》的改革背景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并结合我国预算工作中的现实案例,对预算法的改革取向进行探讨。
王朝才研究员指出公民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基层政府之间因为中央政府的放权而带来的恶性竞争是修改预算法的现实需求。本轮《预算法》修改务必做到:转变监督理念,从财政作为监督主体,转变为对财政和政府监督;强调预算完整性,对现金流、资产、资源进行控制;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及时公开预算信息,扩大监督主体,明确权责,各部门不仅负责对本部门预算进行编制,更要对本部门的预算结果负责。
此次讲座不仅对大家了解我国预算及预算修改“拨云见山”,而且通过大量的现实案例讲解,使大家对预算的理解更为深刻。
此次讲座由财税学院院长姚凤民教授主持,学院部分师生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