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我院资产评估系主任,硕士生导师,韩丽娜副教授接受《中国会计报》记者采访。采访内容围绕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资产评估建设而展开。韩丽娜表示,数据资产不具备实体形态,也具有价值易变性,数据资产的价值易受数据容量、技术因素、数据价值密度、数据应用的商业模式和其他因素等影响,而上述因素会随着时间、环节的变化而变化,数据资产的价值也会随之变化。韩丽娜认为,在数据资源获取上,数据资产可以通过维护、更新、增加、删除、合并、归集以及消除冗余、分析、提炼、挖掘等方式获得。韩丽娜认为,开展数据资产评估应具备规范的数据要素市场、权威的管理部门及统一的评估标准、专业的数据资产评估机构、有数据要素的买方和卖方等条件。资产评估机构及人员也应遵循独立性原则,进行分析和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拒绝委托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干预。
相关采访报道内容见《中国会计报》8月26日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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