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2023年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3浏览次数:3404作者:

广东财经大学创建于19835月,坐落于千年商都、海上丝绸之路的东方起源地——广州,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广东乃至华南地区财经政法人才培养基地、现代服务业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研究重地,是教育部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项目试点院校,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高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广东省“绿色学校”。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同发展,大力发展新文科、新商科、交叉学科,拥有18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水平较高、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

财政税务学院是我校的传统优势学院,其前身为1986年广东财经学院与原广东省税务局共建的财政税务系。现有财政学、税收学、资产评估三个专业。其中,财政学(含税收学)是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名牌专业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税收学是首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资产评估是广东省首家培养资产评估本科人才的专业,是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随着2021年我校获得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学院已拥有学士、硕士和博士相衔接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一、招聘岗位

单位

学科专业等要求

(研究方向)

学历学位

联系方式

财政税务学院

经济学、管理学等,研究领域涉及财政、税收、资产评估或相关方向

博士研究生

李院长(02084096979

卢老师(02084096886

ljh-gdufe@gdufe.edu.cn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本次招聘含学科(方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博士,包括:

1.高层次人才:符合学校规定的相关高层次人才。

2.教授、副教授:国内高校教授、副教授及海外知名高校长聘教授、副教授;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3.优秀青年博士:优秀青年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以上应聘人员业绩成果需达到学校有关规定,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联系人。

三、聘用形式

聘用形式包括事业编制、柔性聘用、参照事业编制管理、港澳台及外籍教师聘用等。

四、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需将应聘材料电子版打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发送电子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单位+联系电话+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包括以下材料:

1.《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审批表》(详见附件)。

2.个人简历(内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教育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及本人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等)。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应聘人员应遵守招聘纪律,应聘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审批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个人情况、师德师风不端等不良行为,一律取消聘用,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无效。

2.除特别说明外,应聘者原则上需使用本人近五年业绩成果申请应聘。

3.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长期进行招聘。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人事处)、卢老师财政税务学院

咨询电话:020-84096045020-84096886

电子邮箱:gcrcb@gdufe.edu.cnljh-gdufe@gdufe.edu.cn

地址:中国·广州·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邮政编码:510320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引进审批表(2023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