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2023年9月以来关于新质生产力理论的重要系列论述,2024年3月26日下午,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李林木教授以“新质生产力与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为题,在研究生社区304会议室为财税学院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讲授了新学期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
在课堂上,李林木首先回顾了新质生产力理论的提出背景和提出过程,详细讲述了新质生产力理论框架。随后,他利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深入阐述了改革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以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理论逻辑和现实需要。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财税作为调节政府与纳税人之间、不同层级的政府之间、不同纳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的手段,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体系,又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因此,财税体制改革既涉及生产关系的变革又涉及上层建筑的变革。李林木从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角度进一步讲述如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他给同学们介绍了税制改革、税收征管改革、预算管理改革、转移支付改革以及财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共五个方面的内容。
最后,李林木表达了对同学们的殷切期望,希望各位同学不忘初心,不负韶华,牢记中央关于“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定位,努力将专业知识应用于实际,推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做出自己的贡献。
(作者/通讯员:廖直东、李奕东|审核:李林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