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数据资产智能化管理微专业招生方案

——拥抱数字经济,掌握数据命脉,做未来的资产掌舵人!

发布时间:2026-08-03浏览次数:23作者:

为什么要选这个微专业?

你是不是也曾经好奇——

企业里海量的数据如何变成真金白银?

国家大力推动的“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到底意味着什么?

或者想抓住数字经济的风口,成为企业争抢的复合型人才?

来吧!这里就是你的舞台!

“数据资产智能化管理微专业”带你从0到1,解锁数据确权、合规、估值、入表、运营全链路技能,做一个“懂数据、通财会、精评估”的跨界数字先锋!


我们和别的专业有什么不一样?

紧扣国家数字经济战略的实战场,聚焦未来就业的主流需求。2026年被定为"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年",财政部要求央企、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在2026年底前完成数据资产入表。我们带你直击行业风口,掌握未来5-10年的黄金技能!

技术赋能+场景应用,双轮驱动!

小班教学,氛围轻松,收获满满!

每班只招20人!真·小而美!课堂氛围轻松愉快,老师不仅教你技能,更是你的人生指导!


老师手把手教,不怕不会,只怕不学!

无论是小白还是进阶,都能帮你快速上手!

实力靠山:深厚的学科积淀与业界资源!

依托财政税务学院的全国领先优势,以及"中国数据资产管理与评估联盟"的行业资源。我们聘请来自中联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数据交易所的资深专家参与授课,让你接触到最真实的行业案例与项目。学院与中联企业管理集团等20余家行业头部机构共建实践教学基地,你能真刀真枪参与到真实项目,提前体验职场!


你能学到什么?

六大精选课程,全面覆盖数据资产全生命周期核心技能: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理论

实验

考核方式

智能经济概论

2

32

20

12

考查

数据资产合规与确权

2

32

28

4

考查

数据资产入表及会计

3

48

24

24

考查

AI+数据资产评估

3

48

28

20

考查

数据分析

3

48

10

38

考查

AI+数据资产运营与管理

3

48

20

28

考查

实战机会直接拉满!

企业数据资源盘点与合规性审查项目

数据资产入表实务操作

AI辅助数据资产评估报告撰写

数据产品设计与定价方案策划

政府/企业数字化转型咨询项目

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案例分析


毕业后能做什么?

我们希望你学完这个微专业,不只是“听懂了”,而是“做得出”!

这里帮你培养的是既能懂数据价值、又会合规评估,既通晓会计处理、又熟悉智能运营的全能型数据资产管理人才。

你毕业后会多出如下就业技能:

数据资产估值师——精准评定数据资产在市场中的价值

数据资产核算专员——负责数据资产入表与财务报表列示

数据合规官——为数据业务全程把关,防范法律风险

数据产品经理——负责数据产品设计与运营

企业数字化转型顾问——服务企业数字化升级

数据资产运营专员——数据交易撮合、质押融资与全生命周期管理

据行业预测,未来三年仅大湾区数据资产管理相关岗位缺口即达数万人。薪资领先,发展空间广阔!

招生对象及要求

招生年级: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限专业背景)。

招生人数:广州校区开设一个班,班级拟招20人。

学业成绩要求:在主修年限内无欠学分情况,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学生。

教学安排

计划在教学周周六开课,或者根据学生排课情况选择课余时间。课程一般须在2个学期内修读完成。上课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将另行通知。

课程成绩

微专业课程成绩记入学生微专业成绩单。微专业修读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免修主修专业的通识选修课学分(最多2分)。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有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微专业修读:

(一)主修专业已办理退学的;

(二)被开除学籍的;

(三)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不参加微专业学习的;

(四)学生自愿退出的。

管理办法与结业证书

按照我校制定的《广东财经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和本科教学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前修满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及学分的,经研究院审核,报教务处备案,由学校颁发微专业学习证书。微专业是非学历教育,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授予学位。

报名办法及选拔方式

学生自愿报名,请于2026年9月1日前加韩老师微信(13681277116)将报名信息发送至邮箱:hanlina@gdufe.edu.cn(邮件内容附上个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招生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收费标准

收费按我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只收取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费,不收取专业学费。

联系方式

韩老师 hanlina@gdufe.edu.cn;微信:13681277116



初审:王薇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