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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始建于1983年,原名广东财经学院,起始办学层次为本科教育,1985年更名为广东商学院,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一所学科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效益显著、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较高的财经类院校。现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广州校区地处广州琶洲的核心区,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佛山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佛山市云东海旅游经济区。为吸引海内外优秀博士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提升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水平,建设大湾区一流财经大学,常年以优厚的待遇面向海内外诚聘博士后英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税工作的重要论述,推进现代财税体制建设,助力国家治理尤其是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我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字智能时代我国税收治理体系优化与创新研究》(批准号:24&ZD169,首席专家:李林木)取得高质量成果,我校财政税务学院依托本校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授权点(财政学方向)和博士后工作站招聘专职博士后研究人员两名。 一、招收学科:应用经济学(数智时代税收治理研究方向) 二、招收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最高不超过40周岁; (二)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三)系统学习过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以及财政学、税收学等相关课程,具备良好的经济学和财税专业基础,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 (四)必须具备全职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原则上不接受在职人员的申请。 三、培养方式 招聘的博士后主要在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全职工作。为提高培养质量,我们将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合作导师组,负责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工作。 四、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博士后在站工作期内由学校发放基本年薪30万元(两年共60万元,均为税前金额,该薪酬不包括另外提供的研究成果奖励,其它待遇参见广东财经大学博士后招聘公告https://rsc.gdufe.edu.cn/bshzp/list.htm); (二)住房保障:学校为博士后人员在站两年期间提供公寓或住房补贴2000元/月; (三)医疗福利:博士后人员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学校医疗和体检待遇; (四)其他福利: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可申请在我校落常住户口,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跟随可申请办理暂住户口; (五)出站考核良好及以上的,同等条件下,学校可根据政策和实际需要优先录用为事业编制教师。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与广东财经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或财政税务学院联系,提交个人简历、成果证明等申请材料; (二)财政税务学院、合作导师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学历学位、政治思想、业绩成果等进行核实,对于外籍博士后还需了解与掌握相关背景; (三)财政税务学院会同学校人力资源处组织面试,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同意后报学校博管办确定拟录人选并公示; (四)学校博管办组织拟招收博士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招收; (五)经公示无异议者,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提交进站申请,经学校博管办审核后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审批。 (六)博士后与学校签订协议,办理相关进站手续。 六、进站申请材料 申请进站博士须提供以下材料,可在我校人力资源处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相关表格。
七、联系方式
广东财经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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