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三方协议书办理流程(含解约流程)

发布时间:2021-09-25浏览次数:17985作者: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20191118日发布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启用高校毕业生电子就业协议书的通知》精神,从2020届毕业生开始,原纸质就业协议书停止使用,并启用电子就业协议书。

2021届、2020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定聘录用关系的,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就业协议栏目申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电子协议书”)。

一、 适用对象范围:

1.2021届、2020届毕业生;(2019届毕业生目前只能通过小程序办理改派业务,不能使用电子就业协议功能,如需换领三方协议,请前往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纸质三方协议书。)

2.已在小程序上绑定2021届、2020届学籍,并且生源信息已通过资格审核,显示“完成”状态,初始化状态显示“是”;(部分延长学年学生尚未完成学籍变更,生源信息或显示“中心审核不通过”。)

3.定向或委培生不可使用电子就业协议功能。

二、申请总流程:

电子三方协议书的办理一共分为两大部分:一是申请阶段;二是回传阶段。

1.申请阶段,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合意,用人单位将单位信息告知毕业生,由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就业协议栏目填写相关信息,务必注意正确填写单位邮箱,邮箱将接收申请阶段的协议书PDF和最终盖章后的电子协议书PDF。待院校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导出电子协议书PDF版,打印后交由单位盖章。建议此时打印两份协议书盖章。

同学们根据与签约单位约定户口、档案的去向进行填写。如未确定或需申请接收函件,“档案去向类型”一律先选择“回生源地”,其他项目暂不填报。此步骤填写内容仅用于学校审核协议书申请的依据之一,派遣信息及档案信息还可在毕业前进行最终确认及修改!

单位此时会通过之前填报的邮箱收到一封邮件,单位可点开邮件中的链接查看协议书内容和效力,如需对协议书进行修改,可通过链接审核不通过,退回给学生重新修改。单位也可通过扫描电子协议书上的二维码查看协议书内容及效力。如单位对协议书内容没有修改意见,则不需要在网络上进行任何操作,只需要在协议书上加盖实体公章。

在此阶段,请同学们务必准确填写单位信息,如需修改,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通过单位邮箱接收的链接退回修改。如单位收不到邮件,请及时反馈给辅导员老师与学校沟通处理。

需注意,单位通过邮箱中的链接点击“不同意”退回给毕业生修改填写信息,“就业单位名称”这一栏不可修改。请同学们务必在首次填写时正确填写单位全称。(不可填写简称)

2.回传阶段,单位与学生共同确认电子协议书上的信息,后单位加盖实体公章,学生在协议书上签名后,由学生将盖章的电子协议书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就业协议栏目,拍照或扫描上传。注意,务必对准电子协议书左上角、右上角和左下角三个二维码定位,不可打横拍照,不可留边框。要求回传的内容务必清晰,在电脑上放大后仍可看清,否则学校加盖电子签章后再导出PDF便无法清晰打印。

3.学校在电子协议书审核通过后加盖电子签章,学生导出电子协议书PDF版,按单位要求打印交回单位,完成签约流程。

注意:目前,省中心尚未开启单位直接发送OFFER的功能。单位在整个签约流程中,无需注册任何平台,只需要跟往年一样在纸质三方协议书上加盖实体公章。接收协议书的邮箱为之前在申请阶段学生填报的邮箱。同学们需自行打印三方协议书拿给用人单位盖章,或请用人单位扫描协议书上的二维码查看协议书内容和效力。

三、申请解约流程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主体,学校只作为鉴证方,学校盖章不是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一旦毕业生将协议书交由用人单位盖章,协议书即生效,如需解约,需办理解约手续。(请注意,申请阶段完成后,用人单位会收到一封邮件,单位可以自行下载打印协议书并盖章,并非一定要同学们下载打印再交与单位盖章。因此,请同学们在提交申请时就要慎重考虑,诚信签约。)

学生与用人单位协商,取得解约函后,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电子就业协议栏目申请解约,上传解约函,院校审核通过后,可申请新的电子协议书。

注意,解约的功能在完成上一家单位签约后才会开启,即在上一家单位回传协议书并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解约申请。

特别提醒:为了方便学生填写协议书,现在学生在系统上是可以下载空白协议书模板的,但是会有一个很大的"样板"字样的水印,请注意这不是有效的三方协议书!只是"样板"!!协议书不可手填,只能通过系统提交!!请同学们务必不要手动填写或修改协议书!!